【發布日期:2016-04-20】 【閱讀:次】
為了加強反腐倡廉建設,推動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,進一步認真落實領導班子成員的“一崗雙責”責任。現根據《莆田市國資委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》(莆國資黨﹝2016﹞13號)等規章制度。經研究,決定成立反腐倡廉工作領導小組,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成立莆田市南日海洋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(下面簡稱南日集團)反腐倡廉工作領導小組,其組成人員如下:
組長:林超雄(董事長)
常務副組長:李新洪(總經理)
副組長:李靖(副總經理、紀委書記)
成員:蔡瀚(審計監察室)、王萌(行政管理部)、黃碧軍(計劃財務部)、吳梁峰(綜合業務部)
二、反腐倡廉領導小組基本任務
1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。按照市國資委黨委部署,以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斗爭新成效為深化國企國資改革、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提供強有力保證。把黨風廉政建設與企業生產經營改革發展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實、同考核。健全黨內民主生活制度,落實黨內監督制度,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。
2、堅守責任擔當,履行政治責任。增強落實政治責任的自覺性和堅定性,強化領導核心作用,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常研究、常部署、常推動、常檢查、常落實。健全完善責任分解、責任落實、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。
3.加強作風建設,強化政風肅紀。持續加強對重點領域、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日常監督、專項整治和集中檢查,繼續推進糾正“四風”工作,做到不留盲區。
4.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。制定完善企業內控相關制度,強化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,建立健全企業重大決策失職、瀆職的追責和倒查制度。
5.認真落實“三重一大”集體決策制度,規范政務公開工作。履行監督職責,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。
莆田市南日海洋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2016年4月20日 |